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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2014年03月12日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是我国文化遗产发现研究、保护的社会组织之一。于2007年8月28日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登记,以“唤醒公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及责任,配合政府调动民间力量修缮和保护中国文化、历史遗迹,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人类”为原则而成立。文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是享有海内外募资资格的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社会各界热心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代表和主要捐赠人组成的理事会。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成立以来,在文化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基金会组织专门力量,在理事长耿瑩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各地进行考察、调研,针对我国各地文化遗产存留的现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拟定研究、保护重要领域中的核心课题,整合、集成不同科学背景,不同学术思想和不同层次的项目,有选择的开展了具有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与保护,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好评,赢得了捐赠者及合作伙伴的赞赏,在同行业中建立了良好信誉。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拥有一支懂历史、有文化、善管理、高素质的专业团队;有一套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管理规定和制度;使基金会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稳步、健康发展。
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以实现募捐人的目的为原则,不断扩大范围,开拓前进,竭诚欢迎国内外热心文化遗产保护者惠顾合作,共展宏图。
基金会宗旨
唤醒公民保护意识及责任,募集海内外资金修缮和保护中国文化、历史遗产,协助、配合政府调动民间力量,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
基金会业务范围
1.募集海内外资金、接受社会捐赠、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修缮和保护中国文化遗产。
2.组织专家考察濒危文化遗产,制定相应保护方案,并予以有效的保护措施。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研究、调查制定出各种不同文化遗产的保护标准,以试推行的方式将调整、修正的资料提供给政府作为该类规范标准的参考。
3.适时召开专家之间以及各文化遗产地负责人之间的研讨会。
4.定期组织专家对各文化遗产地的相关人员及社会各界热心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人士进行专业培训,培养、发展更多文化保护人才。
5.积极配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参与国际合作,当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的助手。